湖南科技大學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設學院,2003年由湘潭工學院與湘潭師范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yè)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國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
招生專業(yè):運動訓練
培養(yǎng)目標:運動訓練專業(yè)培養(yǎng)具有優(yōu)良的思想道德素養(yǎng)、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與獨立思考能力,掌握專項運動訓練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從事運動訓練、教學、競賽組織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創(chuàng)新型應用人才。
學 制:四年
學歷和學位證書: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將由湖南科技大學頒發(f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文憑,符合湖南科技大學學位授予規(guī)定者,由湖南科技大學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
招生計劃:135人(正式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招生項目:田徑、足球、排球、網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技巧、跆拳道、體操、舉重、賽艇、擊劍。
招生范圍:面向全國招生。
學費標準:2023年學費標準暫定:11200元/人·年,如有變化,以物價部門當年公布數據為準。
(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zhí)行);
(二)具備我校招生項目之二級(含)運動員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tǒng)”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三)報考排球、舉重、賽艇和擊劍項目的考生必須獲得國家一級(含)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
(四)2023年報名我??忌牡燃壸C書審批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下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有關要求。
(一)報名地址: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統(tǒng)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系統(tǒng)”(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tǒng)”)中進行注冊并報名。
注冊時間: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二)已完成注冊的考生應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填報志愿并繳納考試費??忌瓿衫U費視為報名成功,完成繳費后,考生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三)考生依據所獲得的運動技術等級證書的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報名,報名項目須在湖南科技大學招生項目范圍內且不得跨項報名。
(四)考生依據公布的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并確定志愿順序。
(五)第一志愿報考湖南科技大學的考生,如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辦理等級證書造成無法在系統(tǒng)中注冊)未能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正常線上報名的考生,在3月5日12:00前將線下報名申請表格提交學校招生辦公室。
運動訓練專業(yè)招生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文化考試
1.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150分,總分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考生應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發(fā)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文化考試大綱(2021版)》準備文化考試。考試時間如下:4月15日、4月16日
2.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錄“體育單招系統(tǒng)”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
3.文化考試地點:由考生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指定,考生詳見文化考試準考證公布的地址。
4. 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在“體育招生系統(tǒng)”查詢文化考試成績;對成績有疑議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至15日12:00在“體育招生系統(tǒng)”中提交復核申請。成績復核只對成績是否存在加分錯誤、登記錯誤等情況進行復核,不重新評閱答卷。
(二)體育專項考試
1. 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tǒng)考和分區(qū)統(tǒng)考的模式;
2. 考試時間: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間,具體時間、地點以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和“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公布的信息為準;
3. 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在“體育單招系統(tǒng)”查詢體育專項成績,對成績有疑議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至15日12:00在“體育單招系統(tǒng)”中提交復核申請。成績復核只對成績是否存在加分錯誤、登記錯誤等情況進行復核,不對考生考試情況重新評價打分。
4.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興奮劑違規(guī)的考生,視為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一)湖南科技大學將根據實際情況,在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180分、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40分,綜合確定我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專項成績田徑項目(包括田賽和徑賽)不低于68分、足球項目不低于75分、排球、體操項目不低于65分、羽毛球項目不低于45分、乒乓球項目不低于50分、游泳、技巧、跆拳道項目不低于60分、舉重項目不低于90分、賽艇項目不低于85分、擊劍項目不低于70分。
(二)對持有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三)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分別達到湖南科技大學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我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按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
(四)湖南科技大學根據生源情況和專業(yè)需求制定分項目招生計劃,根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分項目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未完成我校招生計劃再錄取二志愿。綜合分相同時,專項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五)考生如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六)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開展資格復查工作,凡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運動訓練專業(yè)錄取的學生,一律不準轉專業(yè)或轉學。